北京市初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了两份终审讯决,转达出一个紧张的知识产权掩护信息:不支持未注册牌号寻求跨类掩护。
2008年12月16日,北京高院针对“好想你”(以下称引证牌号)与“真的好想你”(以下称争议牌号)牌号之争,作出了终审讯决,讯断打消一审法院讯断,打消牌号评审委员会的有关裁定书,并令其重新作出争议裁定。
就在统一天,北京高院就此牌号在第30类的争议,还下达了另一份终审讯决,争议牌号权人在整个第30类“糖果、糕点”等商品上异样持续拥有牌号公用权。
知识产权是有界限的权益。关于北京高院的这两份终审讯决,有业内子士以为,实践上法院因此判例情势,进一步明白了牌号法第41条第1款“以其他不合法手腕获得注册”条款的执法实用尺度,这关于在牌号确权步伐中,均衡“维护注册牌号的波动性”与“克制以不合法手腕注册”的干系,具有紧张意义。
“好想你”告状“真的好想你” 牌号争议的两边当事人,都是河南企业。原因源于3年前。
2006年2月,河南新郑奥星实业有限公司以其在第29类“枣片”上在先利用“好想你”牌号为由,责备河南郑州帅龙红枣餐饮有限公司在30、32类上争先注册与“好想你”类似的“真的好想你”牌号,违背了牌号法的划定,向牌号评审委员会请求打消争议牌号。
据理解,早在2001年8月,帅龙公司就在第30类“糖果、糕点”等商品及32类“汽水、果茶”等商品上请求注册了“真的好想你ZHENDEHAOXIANGNI”牌号,并于2002年12月被批准注册;而奥星公司2003年1月请求注册第29类的“好想你”牌号,因与沈阳恒光企业团体有限公司在先注册的“想你”牌号类似被采纳。
在奥星公司提出争议的1年10个月后,牌号评审委员会于2007年12月作出争议裁定书,以为由于“真的好想你”与“好想你”笔墨组成类似,指定利用商品与奥星公司在先利用的“枣片”商品具有根本相反的功效、用处,均属于餐饮加工行业,大概使消耗者发生殽杂和误认,帅龙公司的举动违背了老实信誉准绳,侵害了奥星公司的正当权柄,争议牌号应予打消。
帅龙公司不平裁定,旋行将商评委推上原告席。2008年6月,一审法院讯断中作出异样认定,维持了商评委果上述裁定。帅龙公司于2008年7月又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。